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主办单位:昆山市钓鱼协会
二、比赛时间
2021年7月23日(周五)
三、比赛地点
昆山垂钓文化园(巴城镇迎宾西路3288号)
四、参赛资格
所有预选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所在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五、竞赛项目
4.5米手竿混合鱼一场,每场90分钟。
六、竞赛办法
1.钓具自备,限用4.5米手竿一支、一线,总线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二只,栓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钩
2.比赛饵料由运动员自带,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严禁使用虫饵、活饵、虾饵(未经膨化)、拟饵;禁止使用散炮、拉拉糊、果冻(含膨胀粉类饵料)、浮颗粒(浮颗粒粉碎后可使用)、米饭及类似米饭制品的饵料、动态拉丝粉(类似于动态拉丝粉如水母等)、昆布丝、清窝、素饵之王以及比赛规定禁止使用的饵料。
3.以总重量计算成绩,有效鱼为鲫鱼、鲤鱼、青鱼、草鱼、鳊鱼,钓上其他鱼无效。
4.采用现场抽签定钓位的方式,中途不得更换垂钓位置。
5.开始与结束均以发令信号为准,各参赛队员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重。
6.个人成绩按单场个人所在分区钓获重量多少排列名次并计分,如积分相等,则以重量计算排名。
六、预选赛录取名次
1.录取个人前40名,分别给予证书及奖励,其余运动员以参与奖形式发放;
2.获奖前15名运动员自由组成5个代表队参加年底全市团体总决赛。
七、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八、免责声明
1.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
2. 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