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中共昆山市委党校 昆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昆山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昆山市体育总会
三、参赛人员
- 各部委办局机关工作人员,运动员只能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
- 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运动员3名(男女不限)。
四、比赛时间
2022年12月(具体时间待定)
五、比赛地点
昆山垂钓文化园(迎宾西路3288号)
六、比赛项目
5.4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有效鱼鲫、草、青、鳊、鲢)
七、竞赛方法
- 按《昆山市池钓比赛规则》执行。
- 比赛时间共计120分钟。混合鱼指:青、草、鲢、鳙、鲫、鲤均为为有效鱼。
- 钓具自备,限用5.4米及以下手竿一支、一线,总线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二只,栓法不限。
- 比赛饵料由运动员自带。
- 采用现场抽签定钓位的方式,中途不得更换垂钓位置。
- 开始与结束均以发令信号为准,各参赛队员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重。
- 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竞赛组统一聘请。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取前六名,颁发奖品及获奖证书。
九、裁判员
本赛事总裁判长由昆山市钓鱼协会指派,成统裁判长必须经昆山市钓鱼协会认可,其他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和承办方协商选派。
十、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举报者需实名制;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申诉人胜诉,费用全部退还)。
十一、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比赛者,均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不可控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风险,责任自负。所有参赛运动员应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
十二、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三、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