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2024年10月26日(大陆选手报到与服装等礼品领取)
2024年10月27日(比赛日)
二、地点
运动员入住酒店:锦溪湖大酒店
嘉宾入住酒店:周庄悦云庄酒店
三、参赛资格
采用竞技池钓个人比赛规则,由台北市钓鱼协会与江苏省钓鱼协会,采用邀请制组织报名,拟不超过200名运动员共同参加。
四、竞赛项目
正赛:
每位运动员参加4.5米手竿池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二场(所有鱼获都为有效鱼)。
博大鱼赛:
正赛结束后,现场直播观看流量排前20的运动员晋级参加博大鱼赛,赢博大鱼赛额外奖励。
五、竞赛及计算办法
- 正赛采用分区积分竞赛制,每名运动员参加台钓4.5米混合鱼重量积分赛二场,共一个项目的比赛,每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博大鱼赛采用6.3M台钓总重量赛一场90分钟。
- 台钓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拉拉糊、果冻、清窝、散炮、浮水颗粒(泡泡球)以及有毒有害物质或添加剂。(具体使用界定方法以赛前总裁判长宣布为准);
- 比赛开始前通过抽签确定分赛区钓位;
- 正赛以每位运动员参加二场比赛的总积分排名。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单场积分优劣、总重量、再相同抽签确定名次。博大鱼赛采用总重总排名确定名次。
六、赛事服务费及报名、报到
赛事服务费:300元/人,组委会提供服装、帽子及比赛当日的午餐、饮用水,其它交通食宿费用运动员自理。昆山钓协会员及所有获奖运动员可参加27日颁奖仪式后的两岸烟花交流晚会。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报名咨询:联系人:展鹏飞 手机:13912680299 (微信同号)以收到赛事服务费为有效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17:30时。
报到:请参赛者携带智能手机于2024年10月26日(周六)下午13:00~17:30 到昆链国际垂钓营报到。
练竿:不接受提前熟悉场地练竿,具体鱼情与应对请见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正赛:取个人前32名
- 冠军:现金50000(人民币)、奖杯、证书
- 亚军:现金10000(人民币)、奖杯、证书
- 季军:现金5000(人民币)、奖杯、证书
- 第四至八名:现金2000(人民币)、奖杯、证书
- 第九至十六名:现金1000(人民币)、奖杯、证书
- 第十七至三十二名:现金300(人民币)、证书
博大鱼赛:取个人前6名
- 冠军:现金8000(人民币)、奖杯、证书
- 亚军:现金5000(人民币)、奖杯、证书
- 季军:现金1000(人民币)、奖杯、证书
- 第四名:现金600(人民币)、奖杯、证书
- 第五名:现金500(人民币)、奖杯、证书
- 第六名:现金300(人民币)、奖杯、证书
注:博大鱼赛以参与正赛直播的运动员直播观看人数排前20名的选手自动入围。
增设岛内代表队特殊奖项三个,累计奖励现金8000元(人民币)。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请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款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比赛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税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赛事主办方有义务代扣代缴获奖者个人所得税。
八、申请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九、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安排 |
2024年10月25日 | 9:00-17:00 | 岛内嘉宾报到 |
2024年10月26日 | 13:00-15:00 | 大陆运动员报到,领取礼品 |
2024年10月27日 | 08:40-09:00 | 开幕式 |
09:00-:14:00 | 正赛比赛时间 | |
15:00-17:00 | 博大鱼赛时间 | |
18:00~20:00 | 颁奖与两岸交流晚会 |
十一、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竞赛规则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警告处罚
- 钓箱或其他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竿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 竿包及护包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 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中鱼后鱼窜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遛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不得锚鱼和故意挂鱼。
- 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 比赛结束后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计量。
- 比赛期间运动员应坚守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必须经裁判员同意。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确需退出者,须向裁判员申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
- 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 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 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 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比赛中禁止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器物。
- 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和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 运动员必须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自然环境,遵守赛事制度,服从裁判员指挥。
- 比赛前及赛中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得服用任何致兴奋、致幻药品及物质。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或被两次警告者,应给予加罚积分3分
- 竿长不得超过或少于规定竿长3公分,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30公分。必须使用无倒刺钩,钓钩数量不得超过2枚。
- 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线组不得入水。
- 比赛时,钓点必须大于竿尖以外。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规定范围内作钓。只允许一套钓具进行比赛。
- 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坚持自钓、自抄、自取。
- 不得使用违禁饵料。比赛时饵料只能粘附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 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 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不得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 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不得入护,若强行入护,在渔获中选取最重单尾的重量扣除,再加罚3分。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 有违规现象,拒不接受整改的;
- 采用不正当手段故意毁窝的;
- 未经裁判员计量,故意将渔获倒掉的;
- 比赛期间串鱼、并护、打招呼、消极比赛、换人、换位等弄虚作假行为被发现并得到证实的;
- 其他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被赛事组委会认定应该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