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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 紫泉杯第三届乐钓江苏俱乐部联赛(昆山站)暨西北狼渔饵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体育总会、江苏省钓鱼协会

二、冠名单位

南京紫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西北狼渔饵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昆山市体育总会、昆山市钓鱼协会

四、支持媒体

江苏广电集团、江苏新华报业集团、南京广电集团、四海钓鱼频道、快乐垂钓频道、休闲指南频道、《中国钓鱼》杂志、《搏鱼天下》电子刊、海峡钓鱼网、海峡融媒、《乐钓江苏》电子刊。

五、赛事类别

江苏省二类积分赛

六、参赛人员

年满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人数100人。

七、比赛时间

2020年7月26日(周日)

八、比赛地点

昆山垂钓文化园(迎宾西路3288号)

九、比赛项目

3.6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有效鱼鲫鱼、鲤鱼)
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有效鱼鲫、鲤、草、青、鳊)

十、竞赛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比赛进行一天,运动员通过抽签分别参加3.6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一场, 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一场,共二场比赛,每场比赛70分钟。
(二)分区积分竞赛制,按运动员二场比赛的总积分排定最终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个人单场积分、总重量直至抽签决定名次。
(三)本次比赛饵料自备,饵料规定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
2.严禁使用虫饵、活饵、虾饵(未经膨化)、拟饵;
3.禁止使用散炮、拉拉糊、果冻(含膨胀粉类饵料)、浮颗粒(浮颗粒粉碎后可使用)、米饭及类似米饭制品的饵料、动态拉丝粉(类似于动态拉丝粉如水母等)、昆布丝、清窝、素饵之王。一经发现取消整场比赛成绩。
具体参见《“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紫泉杯第三届乐钓江苏俱乐部联赛比赛规则》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总成绩前60名运动员将获得参加“魅力江苏 最美体育”紫泉杯第三届乐钓江苏俱乐部联赛半决赛的报名资格并获得江苏省钓鱼竞技运动员技术等级相应积分。
第一名:奖金5000元、证书
第二名:奖金2000元、证书
第三名:奖金800元、证书
第四名~第十名:奖金400元、证书
第十一名~二十名:奖金300元、证书
第二十一名~三十名:奖金200元
纪念品:饵料礼包一份(西北狼渔饵提供)

十二、赛事服务费及报名、报到

(一)赛事服务费:200元/人,组委会提供比赛饮用水,其它交通食宿费用运动员自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名方式:昆山市钓鱼协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
(三)报到:请参赛者携带智能手机于2020年7月25日13:00-17:00到昆山垂钓文化园报到。

十三、裁判员

本赛事总裁判长由江苏省钓鱼协会指派,成统裁判长必须经江苏省钓鱼协会认可,其他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和承办方协商选派。

十四、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举报者需实名制;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申诉人胜诉,费用全部退还)。

十五、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比赛者,均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不可控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风险,责任自负。所有参赛运动员应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

十六、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七、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八、竞赛日程安排

日期时间事项地点
7月25日13:00-17:00运动员报到昆山垂钓文化园
7月26日06:00-07:30检录、抽签、开幕式昆山垂钓文化园
7月26日07:30-11:30比赛昆山垂钓文化园
7月26日11:30-12:00闭幕式昆山垂钓文化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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