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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垂钓行为规范 V1.0

为持续有效的发展昆山钓鱼事业,特制定本规范。所有昆山市钓鱼协会会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生态保护要求

  1. 保护水生植物及钓点周边绿化。
  2. 绝不使用有毒有害饵料、添加剂。
  3. 非必要情况下不使用有倒刺鱼钩,保证放流鱼的存活率。
  4. 钓大放小,不满足大小的鱼不入护,具体原则如下:鲫鱼不小于2两鳊鱼不小于5两青鱼草鱼不小于5斤鲤鱼不小于2斤
    • 鲫鱼不小于100克(2两)
    • 鳊鱼不小于250克 (半斤)
    • 青鱼草鱼不小于2500克(5斤)
    • 鲤鱼不小于1000克(2斤)

二、严禁违规捕捞

  1. 绝不使用电鱼、药鱼等方法获取鱼获。
  2. 绝不使用锚鱼等暴力手段获取鱼获。
  3. 绝不使用丝网、地笼等工具获取鱼获。

三、严禁不文明行为

  1. 不破坏钓点周边环境。
  2. 不在钓点周边留下一切有害环境的物品(如饵料袋、烟头等)。
  3. 垂钓时不影响他人。

四、安全规范

  1. 垂钓时注意水深及周边安全警示,不在禁止垂钓区垂钓。
  2. 注意电线安全警示,不在高压电线下垂钓。
  3. 在打雷天气及大风天气停止垂钓。

五、其他条款

  1. 昆山市钓鱼协会所有会员都具有相互监督权。
  2. 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可第一时间在线举报
  3. 本规范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修正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