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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钓鱼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昆山市钓鱼协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协会章程,于2019年制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以规范管理。该办法明确专业委员会作为协会直接办事机构的定位,设立需经理事会批准,主任须为理事且年龄不超过70周岁。日常运作实行主任负责制,活动前须向秘书处申报,禁止从事商业活动或签订经济合同。办法涵盖培训评审、资源整合、比赛活动、企业会员及个人会员五类委员会,分别负责技能提升、资源合作、赛事组织等职责。违规行为将面临批评、整顿直至撤销处理,确保各委员会依法合规履行职能。
— 导读内容

一、总则

  1. 为加强昆山市钓鱼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各专业委员会的领导与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昆山市钓鱼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2. 各专业委员会是昆山市钓鱼协会领导下的直接办事机构,在协会章程和协会赋予的职能、任务及范围内展开工作。
  3. 专业委员会由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成熟时予以设置,经协会秘书处审查同意,提交协会理事会通过后开展工作。
  4. 专业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昆山市钓鱼协会秘书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执行和落实协会的决议、决定,完成协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和申报

  1. 专业委员会的设立由协会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以提案的方式向协会理事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理事会批准。
  2. 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和主要负责人候选人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由协会秘书处备案,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为主任,主任负责专业委员会内部成员的选拔和管理。
  3. 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必须为协会理事成员,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日常工作办法

  1. 专业委员会日常管理及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所有工作按专业委员会工作要求及年度计划执行。
  2. 专业委员会每年一月二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处报告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活动情况及人员变动等情况,同时提交本年度专业委员会工作安排。
  3. 协会秘书处负责对专业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组织协调。专业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要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得以专业委员会的名义进行非协会业务范围内的商业活动。
  4. 专业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得下设专业委员会或办事机构(不包括内设职能部门)。不得签订经营性协议或经济合同,不得从事超出业务范围的工作。
  5. 专业委员会在工作活动开展前十个工作日,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活动。
  6. 专业委员会不允许建立银行基本存款帐户,申领和开据各种发票。对其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直接由协会或承办单位开据发票;对咨询、技术服务、社会捐赠与资助类收入,可向协会提出申请开据发票,协会在财务设立“专业委员会专户”进行核算和管理,由专业委员会进行支配。
  7. 专业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理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提出批评、限期整顿,直至撤销该专业委员会:
    1. 擅自以协会名义公开活动的;
    2. 违反规定使用印章或非法刻制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
    3. 不按审批的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开展活动的;
    4. 未经协会委托,直接收取会员会费的;
    5. 未经协会允许,在重大客户交往中擅自开展活动的;    
    6. 对协会交办事项拒不执行的;
    7. 专业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和义务或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
  8. 专业委员会的变更、撤销、合并须报协会秘书处,并由理事会批准。
  9. 专业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凡涉及触犯刑事、民事、经济责任等法律事项,由专业委员会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0. 协会秘书处有权依据相关政策、法律和本管理办法对专业委员会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使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更好的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四、附则

  1. 办法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2. 本办法的修订须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3. 本办法经2019年第一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并执行。
协会全部委员会负责人产生

培训评审委员会

成立目的

  1. 使协会各项培训活动更规范有序展开。
  2. 提高全市钓鱼爱好者钓鱼技能和环保理念。
  3. 增强昆山钓鱼裁判员队伍力量,为各类型比赛活动提供专业的裁判员队伍。
  4. 对昆山市钓鱼资源进行有效评定,提高昆山市钓鱼资源对会员的整体服务能力。

职责

  1. 根据会员及钓鱼人的需求,制定年度钓鱼培训计划,并有效落地实施,加强企业上门培训工作的展开,联动运动员比赛活动成绩,实现昆山钓鱼人排名体系。
  2. 拓展培训讲师队伍,在引入合作讲师的同时培养协会自有聘用讲师队伍,不断壮大讲师队伍。
  3. 组织并实施昆山市3级裁判员培训工作,并做好裁判员审核、评定等工作。
  4. 对接市级、省级、国家级钓鱼裁判员培训工作,外送我会裁判员参加二级、一级、国家级裁判员的培训。
  5. 有效制定《昆山钓鱼资源评定办法》,并对全市钓鱼资源进行科学有效评定,提高钓鱼资源对会员的整体服务能力。

资源整合委员会

成立目的

  1. 使协会与钓鱼资源的合作更规范有序展开。
  2. 使协会更充分掌握昆山市钓鱼资源(钓场、渔具店)情况,为协会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3. 大力发展优质钓鱼资源成为协会合作伙伴,为协会提供更多有效宣传渠道,增加协会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
  4. 为合作钓鱼资源带去更多优质钓鱼客户,帮助钓鱼资源实现业务提升。
  5. 为协会举办的各类型比赛活动提供更多优质活动基地(钓场)和更多活动合作伙伴(渔具店)。
  6. 让协会会员享受更多合作资源提供的优惠服务。

职责

  1. 根据协会发展要求,制定并持续优化《昆山市钓鱼协会钓鱼资源管理办法》。
  2. 制定合作资源年度发展计划,有步骤的展开合作资源的调查摸底与数据收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资源按规定推进谈判与签约。
  3. 对已合作资源做到持续跟进,加强联动,并协助合作资源商家进行业务优化、活动策划组织、对外宣传与客户引流工作。
  4. 为比赛活动委员会的各类比赛活动推荐配合资源。

比赛活动委员会

成立目的

  1. 使协会各项比赛活动更规范有序展开。
  2. 通过开发适合昆山地区的更多钓鱼比赛活动,增加会员参与比赛的机会及提高会员参与度。
  3. 通过引入省级、国家级钓鱼比赛,提高我会办赛组织能力及提升我会知名度。
  4. 通过外送会员参与国内外重大赛事,为我会及昆山市争光。

职责

  1. 根据协会发展要求,制定并持续优化《昆山市钓鱼协会比赛活动管理办法》。
  2. 制定比赛活动年度计划,认真落实《昆山市钓鱼联赛》赛事。根据昆山市情况,持续开发并运营如《昆山市机关事业单位钓鱼比赛》、《昆山海峡二岸钓鱼友谊赛》、《昆山市夕阳红钓鱼比赛》等类型的钓鱼联赛。
  3. 对接省钓鱼协会及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努力引入省级或国家级重点钓鱼比赛。积极协助并承办昆山市各街道、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各项钓鱼比赛与活动。
  4. 积极选送昆山运动员参与国内外重大钓鱼赛事,做好运动员服务工作。

企业会员委员会

成立目的

  1. 使协会企业会员的发展更规范有序展开。
  2. 增加协会企业会员数量、提升协会整体实力、增加协会经费来源。
  3. 通过增加企业钓鱼比赛活动数量、助力协会比赛活动、拉动合作钓鱼资源销售。

职责

  1. 制定并持续优化《昆山市钓鱼协会企业会员管理办法》。
  2. 制定企业会员年度发展计划,有步骤的展开昆山各企业的调查摸底与数据整理,分析企业需求,持续发展优质企业成为我会企业会员。
  3. 对企业会员进行持续跟进,加强服务,并协助企业会员开展团建钓鱼、重点客户回馈钓鱼等一系列活动。
  4. 组织并带领企业会员参与到协会的各类比赛活动中来。

个人会员委员会

成立目的

  1. 使协会个人会员发展更规范有序展开。
  2. 持续发展符合条件的昆山钓鱼人加入协会,壮大协会个人会员队伍。
  3. 通过加强个人会员的日常管理与宣传,提升个人会员的环保理念,发动广大会员的力量,助力美丽昆山建设。
  4. 增加协会各类比赛活动会员参与度,增加钓鱼资源合作伙伴目标客户人群数量。

职责

  1. 制定并持续优化《昆山市钓鱼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
  2. 制定个人会员年度发展计划,持续发展符合条件的钓鱼爱好者加入协会。
  3. 深度服务个人会员,认真听取个人会员意见与建议,并为协会日常工作提供优化意见。
  4. 做好个人会员的日常管理及年度审核的各项工作。
  5. 组织并带领个人会员参与到协会的各项比赛活动中来。